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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日期:2017-05-02 字号:[ ]
关于调整区政协专门委员会、办公室与开发区、各镇(街)政协工委联系制度的通知

(经区十届政协第二次主席会议讨论通过)

区政协各专门委员会,开发区、各镇(街)政协工委:

根据换届后主席会议成员分工,现对区政协各专门委员会、办公室与开发区、各镇(街)政协工委联系制度作相应调整:

提案工作委员会:联系晶桥镇政协工委;

经济科技委员会:联系洪蓝镇政协工委;

教卫文体委员会:联系白马镇政协工委;

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:联系永阳街道政协工委;

人口资源环境和城乡建设委员会:联系东屏镇政协工委;

委员工作委员会:联系石湫镇政协工委;

政协办公室:联系开发区政协工委、和凤镇政协工委。

 

政协南京市溧水区委员会

二○一七年三月三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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